马绍尔群岛国旗啟用於1979年5月1日獲得自治地位時。
藍底,兩條相鄰的白色 (代表日出和和平)和橙色帶子 (代表日落和勇氣)從左下角開始往右上角逐漸加寬。左上方一顆24角星代表該國的選區數目,當中四個較長的角代表了該國四個文化中心。整面旗幟說明了該國位於赤道以北。
曾使用過聯合國旗、美國國旗和太平洋島嶼托管地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