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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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整併[编辑]

統一時代百貨統一企業的百貨公司品牌,有台北店高雄店,分別為統一百華與統正開發(統一夢時代購物中心經營者)所有。目前的處理,繁雜地把兩間分店分開,再留下消歧義頁,但兩間分店的條目主文幾乎一致。

整併的模式應該回歸「品牌本位」:把「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移回「統一時代百貨」,再把「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併入。雖然經營者不同,但兩間店有共通的歷史背景――都是在統一和阪急百貨合約期間內設立。如果沒有任何異議,就要著手進行了。Seanetienne留言2021年12月19日 (日) 17:36 (UTC)[回复]

目前台北店的資料已經併入高雄店(歷史最久的頁),現在就等頁面移動請求的受理。Seanetienne留言2021年12月30日 (四) 17:44 (UTC)[回复]

統一時代百貨條目整併[编辑]

統一時代百貨」是統一企業集團旗下的百貨公司品牌,目前為兩間店使用: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2007~)、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2010~)。目前兩店內文貧乏且80%一致,其呈現也根植於錯誤的觀念。之所以高度雷同,因為兩者有共同歷史,原先都是統一百華公司(2006設立)的門市,只差在高雄店2013年改由統正開發公司經營,正式成為旗下統一夢時代的一部份。雖然台北店高雄店的名銜仍沿用,但現實運作之下就是「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其官網標題也採用這種邏輯)。目前的「門市本位」系統,統一時代百貨/統一百華的企業治理面向沒有容身之處,也無法招架未來將開幕的二館(再多一頁?)。

反觀在「公司法人本位」下,歷史沿革只出現在一處,也更容易促進條目的深化,又沒有資訊因此消失。[統一時代/統一百華]vs[統一夢時代/統正開發]是更優的條目系統,後者本就存在,前者宜跟進。我認為自己論點非常明確,合併請求卻被兩度否決,也從未獲得具建設性的回饋。在此請問各位編輯者的想法,應該如何面對或處理此問題,對以上論點有無不明白之處,有無其他想法?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5日 (日) 14:19 (UTC)[回复]

@IoksengWilly1018請問該條目為何沒有合併的必要?先不討論這兩篇有沒有關注度,因為經過搜尋有明顯區分就能拒絕條目合併是合理的嗎?有問題直接ping當事人可能比較快,放在互煮要等到何時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3年10月15日 (日) 14:25 (UTC)[回复]
@Milkypine、@Seanetienne:1.以google圖書搜尋統一時代百貨,經過搜尋明顯以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區分。2.我是依據WP:名從主人,根據官網上所描述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官網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故顯然不應合併。-- Willy1018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3:05 (UTC)[回复]
另您所述:「反觀在『公司法人本位』下,歷史沿革只出現在一處,也更容易促進條目的深化,又沒有資訊因此消失。『統一時代/統一百』]vs『統一夢時代/統正開發』是更優的條目系統,後者本就存在,前者宜跟進。我認為自己論點非常明確。」這段我不明白您的意思,您是說將您所述的「統一時代/統一百」合併到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統一夢時代/統正開發」合併到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望您可以詳述謝謝。-- Willy1018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3:16 (UTC)[回复]
不太了解,目前条目有点乱、不太好懂,来源也过少。前身可以单独写一个条目,或者章节(如果两者并入一页)。如果两者与前身的关系分主次,也可用顶注消歧义。--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5日 (日) 14:34 (UTC)[回复]
@YFdyh000 統一企業與日本的阪急百貨合作,2007年在高雄成立「統一阪急百貨」(公司名為「統一百華」)。2010年在台北新設門市。高雄店自始和夢時代(統一企業旗下購物中心)密切發展,2013年直接改由其公司「統正開發」經營。統一和阪急結束合作後,2016年「統一阪急百貨」改名為「統一時代百貨」。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5日 (日) 14:44 (UTC)[回复]
@YFdyh000 更新,我已經移除兩頁中的誤導性資訊。門市歸門市,公司歸公司;沒有前世今身,純粹名稱改變;沒有「分公司」存在的證據,也沒有主次關係。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6日 (一) 10:51 (UTC)[回复]
@Seanetienne:其實合併請求,任何人都可以做。若您能按造YFdyh000所述改寫條目,然後合併過去敘述也可以,但目前結構2篇結構缺少從屬關係的確不適合合併。-- Willy1018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3:25 (UTC)[回复]
@Willy1018 我在合併請求那裡已經解釋過了。技術面,我希望把「高雄店」移到「統一時代百貨」,再把「台北店」資訊併入。這麼處理下,就只剩「統一時代百貨」一頁。內容面,條目的主題格局會從現在的「門市本位」,變成「公司法人本位」——也就是說,條目架構安排會以公司為主,個別門市為副。新光三越百貨、梅西百貨,這些連鎖店百貨都是這麼處理,主題是企業體,不是個別門市(台南西門店、台南中山店...)。2021年12月那次我已經改寫完,就等lokseng幫忙移動頁面,他卻直接駁回我的請求,再把我的編輯全部打掉。枉費我花時間闡釋論點,他公然的打發行徑讓我一肚子火。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5:21 (UTC)[回复]
我覺得直接改寫統一時代百貨比較快,畢竟移動存在頁面是需要管理員的(我不是),這樣做比較快,之後重定向到統一時代百貨中的章節你覺得如何?-- Willy1018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5:29 (UTC)[回复]
不然就等lokseng或其他人的看法。 Willy1018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5:32 (UTC)[回复]
@Willy1018 不好,我從既有的頁出發,是看重它們的編輯史。高雄店條目2007年開張時就有,台北店是2016年商號改名時創的,消歧義頁是lokseng的處理方案,但他只顧到表面形式,沒有考慮到主題的沿革。我2021年已經說明過,是他拒絕溝通。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5:41 (UTC)[回复]
忽略所有规则:「如果有规则妨碍您恰當地改進或维护维基百科,请忽略該規則。」我覺得您已在這邊溝通若其他人覺得這個做法不好也可以在這邊討論,但建議您若要編輯統一時代百貨你可以嘗試找找看是否有可靠來源足以擴充,將這2個條目貫通,這也是一個做法。-- Willy1018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5:51 (UTC)[回复]
感激您的認同。我的提議雖以主體合適性為考量,但應該沒有犧牲掉任何合規性。Special:PermanentLink/69376332是當年初步處理後的版本。縱使目前引用缺乏,關注度應該是毋庸懷疑。時代百貨開發台北二店的消息,受到可觀的報導(自由、中時、聯合、工商、ETtoday、數位時代)。董事長高秀玲女士的父親高清愿是統一企業創始人,先生羅智先是現任統一企業董事長,她則掌握統一集團的「美麗事業」。我已經修正過兩頁不正確及誤導性的呈現,但後續的擴建唯有Page mover介入後才適合進行,否則可能又會被打掉。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7日 (二) 06:32 (UTC)[回复]
另外@Willy1018,我好奇,有哪些權限的使用者可以單方面拒絕合併請求,非管理員也可以?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09:08 (UTC)[回复]
请先扩充或重建条目(或草稿),目前内容太少,看不出该如何撰写和移动,您在讨论中的总结阐述有点复杂和未附来源。单方面“拒绝”应该无明文约定,不过从建立WP:共识WP:雪球WP:IAR角度,未禁止中止(暂停)一个“材料不全”的申请,继续讨论即可,得出结论后再做申请。--YFdyh000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09:47 (UTC)[回复]
@Willy1018、@YFdyh000,我在您們回覆前已經在高雄店那裡重新提出移動頁面請求了。撰寫理由時,我從編輯歷史中發現對我有利的事實。
高雄店頁原本叫「統一阪急百貨」,撰寫的方向就是「公司法人本位」。2016年品牌改名時,「統一時代百貨」頁獨自開出。Iokseng方將兩頁處理成現在的格局(Special:Diff/39251483Special:Diff/39251799),並創造重定向頁。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09:58 (UTC)[回复]
@YFdyh000這篇報導充分地記錄我講的故事,而且已經引用於頁面中。您留言的時間點,我正在傳寫上則留言,所以可能讀起來有點怪。重建版本,我上面有附上我2021年處理後的,這個舊版本頁面也能一窺公司本位的架構。Seanetienne留言2023年10月18日 (三) 10:1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