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 (弘治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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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

大明河南布政使
籍贯 浙江湖州府德清县民籍
字号 字从岷,号与斋
出生 成化六年(1470年)三月十三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何氏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举人
  • 弘治九年丙辰科进士出身

吴江(1470年—?),字从岷,号与斋浙江湖州府德清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弘治八年(1495年)浙江乡试第四十九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联捷丙辰科二甲第三十七名进士[1][2]。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出为江西按察司佥事,升山西按察司副使、河南布政使。正德十六年(1521年)罢归。

家族[编辑]

曾祖吴孟甫,遇例冠带;祖父吴杰,承事郎;父吴美,礼部司务。母俞氏。重庆下。弟山、峦、嵩、岑、岳、㠐[3]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