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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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鸟条款(英语:Early Bird exception),是一个有关于NBA各球团与球员之间签下无视球队薪金上限合约之特例条款的一种。与拉里·伯德条款Larry Bird exception)内容大致相同,是可以让球团无视球队薪金上限签下球员。

条款起源[编辑]

早鸟条款是拉里·伯德条款的弱化版本,这个版本是为了某些对球队有相当程度贡献的球员,但是又不是球队的长期主要灵魂人物,如球队中的NBA最佳第六人,也许是替补主力,由于球团有着薪资上限与支付豪华税的压力与风险,当球团把大部分的薪资额度给了球队的第一线球员后,通常已经没有能力花大钱留下这类球员(或者说,这类球员也不到花大钱的价值,因为才效力该球队两年左右),于是就有了这个弱化版的早鸟条款诞生。

条款内容[编辑]

该条款是规定只要选手在所属球队曾经连续效力两年以上,在合约期满成为自由球员后,该所属球队可以无视球队薪金上限签下该球员(原在NBA的劳资双方协议中,只要球团中所有球员的总薪资超过球队薪金上限,则球团无法与任何其他自由球员签约)[1]

此条款除了球员必须是在所属球曾经效力超过两年以外,期间也不能被所属球队挥弃(waive)或者以自由球员身份加入别的球队,而在重新签订的合约中,最长合约年限为五年,最少为两年,且第一年的薪资以该球员上季薪资的1.75倍为准、或是联盟平均薪资﹝也就是中产阶级条款的价码﹞,两者取较高者为早鸟条款合约的第一年薪水,每年的薪资涨幅与拉里·伯德条款一样,最高不可以超过10.5%。

与早鸟条款相关之特殊条款[编辑]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NBA salary cap FAQ (英文网站:NBA薪资上限问与答)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0-07-22.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