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鸣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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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鸣雷(?—?),号省亭山东济南府新城县人,明朝官员。

生平[编辑]

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山东乡试三十八名举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进士[1],初任永年县知县,敦朴厚重,推诚待人,然断狱明决,有神明称。三十三年行取,候选京师,感重症,昏不知人。三十六年考选为湖广道御史,陈杜危机五事[2]。巡视京通仓,参劾户部主事石廷举洪启聪贪赃[3],四十一年巡视真定,四十三年升管河南道事。四十六年升太仆寺少卿[4],以劳瘁卒官,赠太仆寺卿。

家族[编辑]

父耿𬭚,官霸州学正。兄耿鸣世,隆庆戊辰进士。子耿庭机,以岁贡授莘县训导,未任卒[5]

参考文献[编辑]

  1.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
  2. ^ 万历三十六年九月,湖广道御史耿鸣雷陈杜危机五事:一曰壅阏之症;一曰沉锢之癖;一曰虚空之症;一曰拘挛乏痛;一曰根本之蛊。
  3. ^ 万历四十年闰十一月乙亥,允吏部覆参户部主事万时俊冠带闲住,员外任国祯降三级,主事石廷举降二级,洪启聪降一级,各调外任用。国祯管崇文门税课,廷举管下粮厅,为御史龙遇奇参其贪鄙。巡仓御史耿鸣雷因参启聪在北新仓久有秽声,廷举代署复踵前辙,于是尚书孙玮并劾之。
  4. ^ 万历四十六年十一月,升耿鸣雷太仆寺少卿,于伦光禄寺少卿,福建按察使程达为浙江右布政使,宁波知府杨钟英为宁绍副使,常州知府刘广生为浙江提学副使。
  5. ^ 《新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