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醫藥條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上海市中醫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制定的一個與促進中醫藥發展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性法規,由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通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該條例前身是1998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上海市發展中醫條例。上海市中醫藥條例施行後,上海市發展中醫條例廢止[1]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