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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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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珊南海(今廣東佛山市南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1518年,接替孫鼒任福建永安縣知縣一職,在任期間愛民。當時總鎮下令其開忠洛鄉銀礦入貢,羅珊判斷其並非朝廷旨意,且未聞此鄉有礦,懼累及百姓,於是抗言,從而得罪權貴。總鎮差官逮捕,不為所懼,百姓因此聚集抗議,羅珊從此名聲大振。後當地百姓與御史胡瓊撰文立石紀念[1]

參考資料[編輯]

  1. ^ ·蘇民望修,《永安縣誌·卷五·宦歷志》:羅珊,南海人。正德中知永安縣。政先愛民,不畏強御。總鎮移文,欲開縣忠洛鄉銀礦入貢,迫脅甚急。珊意非朝旨,且未聞此鄉有礦,懼累民,乃抗言縣舊無礦場,且既已有詔禁私采,移文止之。大忤使者徐俊。時俊益行賂得牒覓利,為珊所沮,誣訐珊殺人。總鎮差官捕逮,且率黨攻縣門。禁辱備至,珊不為動。民洶洶,曰:「使貪利慾執吾宰,戕我眾,盍死之!」俄頃,民畢集,往訴於常道。珊能聲益著,膺薦擢去。父老德之,郡人、御史胡瓊撰文立石於縣。
前任:
孫鼒
永安縣知縣
1518年-1525年
繼任:
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