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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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嵲(1096年—1148年),字巨山襄陽(今湖北襄樊)人。

生平[編輯]

宣和三年(1121年)上舍中第,調唐州方城尉,改房州司法參軍,被聘為利州路安撫司幹辦公事。紹興五年(1135年)召試,真除秘書省正字。紹興七年,遷升為校書郎著作郎[1]。紹興八年,出京擔任福建路轉運判官。紹興十年,兼實錄院檢討、起居舍人、兼侍講、中書舍人[2]。紹興十一年,因事罷歸。有《紫微集》三十卷。

延伸閱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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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史/卷445》,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資料[編輯]

  1. ^ 《南宋館閣錄》卷七
  2.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三五、一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