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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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朴(?—1783年),字伯初,號素人,安徽歙縣人。清朝文人、官員。

生平[編輯]

早年其弟洪榜(字初堂)有「二難」之稱。[1]乾隆三十六年進士,官至直隸順德府(今邢臺市)知府,素患有吐血症,[2]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以疾引歸,卒於東昌舟中。[3]有《伯初詩鈔》、《伯初文存》。

參考資料[編輯]

  1. ^ 《晚晴簃詩匯》卷九十四:「伯初與其弟初堂少有『二難』之目,年僅強仕。」
  2. ^ 直隸總督劉峨上奏:「查得順德府知府洪朴,因舊有吐血病症,本年四月間忽又復發,旋成勞損,醫治無效,詳請解任回籍調理。」(台灣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藏「乾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題本」)
  3. ^ 朱錫庚:《洪先生哀辭並序》有云:「先生以刑部郎中出知順德府事,……以疾引歸,舟至東昌道上,遂悒鬱以卒。其弟梧為設位於京師寓舍。」(《未之思軒雜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