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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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絅

大明工部郎中
籍貫 浙江金華府蘭谿縣
出生 十一月十九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陸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ㄐㄩㄥˇ(1486年—?),字幼章,號方竹,浙江金華府蘭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浙江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十一名,登第二甲第七十五名進士[1][2]。工部觀政,授南京刑部主事,升員外、郎中,改北工部,回籍。

家族[編輯]

曾祖姜仕毅,曾任府經歷 贈知州;祖父姜璽,曾任義官;父姜芳,曾任大理寺司務。母朱氏。永感下。兄綽、純[3]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