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明翼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尹明翼(1579年—1636年),字美鄰廣東廣州府東莞縣人。

生平[編輯]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廣東鄉試舉人,五年(1625年)聯捷乙丑科進士,授河南汝寧府推官,天啓七年丁卯(1627年)主持浙江鄉試,所取士馬嘉植等以文章節義顯。時權璫李實氣焰張甚,明翼疾馳,弗與見。隨即行汝寧知府事,不為魏忠賢建生祠,幾為閹黨所害。崇禎三年庚午再較豫闈,咸稱得士。四年辛未(1631年),擢為南京山東道監察御史,上時政缺失一疏,直糾周延儒權奸悞國,被嚴旨切責[1],又陳時弊,切中要害。六年(1633年),出為河南府知府,時流寇橫行,明翼核餉蒐卒,力為捍禦,賊退去,當事方録其功。八年(1635年),因母去世而返鄉守制,次年去世,享年五十八歲[2]

家族[編輯]

彭氏,貢生琩之女,賦性貞靜,許嫁御史尹明翼之孫滋,滋病亡,彭聞訃,慟幾絶,次日即往視殮守喪,與夫生母胡形影相依,撫育嗣子,鬻簪珥營夫葬地,未幾病,不食藥,曰:我未亡人,惟有一死耳。嘔血失聲,死而復甦,徧囑家人而瞑,與夫合葬焉。

參考文獻[編輯]

  1. ^ 《崇禎長編卷之六十三》:崇禎五年九月,南京山東道御史尹明翼以劉宇烈、熊明遇寡謀悞國,陷謝璉、朱萬年諸臣,皆首輔周延儒庇護所致,乞暴其罪狀,以肅憲典。帝謂殲渠誅逆,屢諭甚明,何雲主撫,明翼逞臆恣肆,姑不究。
  2. ^ 《東莞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