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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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應台(1574年—1644年),字徵吉,號泰六湖廣長沙府瀏陽縣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湖廣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授中書舍人,三十五年(1607年)擢吏科給事中,轉兵科右給事[1],以直忤時相,出為江西左參議,旋改督學副使[2][3]。復內擢通參,四十六年升太僕寺少卿,四十七年六月升巡撫應天地方,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執法不阿。泰昌元年十二月,升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兩廣,值白漕起釁,擊傷代巡陳,幾致揭竿。應台單騎撫定,兩粵服其威信[4][5]。晉南大司寇[6],以忤璫奪職[7]。崇禎間起南兵部尚書,改北刑部,以父老屢疏乞終養。崇禎朝官刑部尚書者十七人,或死或戍或除名,張忻降賊,獨得善去者惟應台。後起戶部尚書,值寇據郡邑,道梗未赴,俄聞國變,以憂憤卒,年七十一。侍經筵者四,傳臚讀卷者一,陪郊祀者再,推轂者再[8]

家族[編輯]

曾祖胡大韶,祖胡廷黼,嘉靖三十八年進士,官廣東南雄府知府,父胡尚寧,俱贈資政大夫。子胡伯玉,以父蔭官至貴州安順知府。

參考文獻[編輯]

  • 《明實錄》
  1. ^ 萬曆三十八年六月,升吏科給事中胡應台為兵科右給事中,禮科給事中周永春為工科右給事中,刑科給事中張國儒為吏科右給事中。
  2. ^ 萬曆四十年七月,覆江西參議胡應台調本省參議,提督學政。
  3. ^ 萬曆四十二年九月,升江西分守湖東道左參議胡應台為本省提學副使。
  4. ^ 天啟三年四月,遼事之告急也,光祿寺少卿管工部都水司郎中事李之藻言制勝莫先大器,臣訪知香山縣乃傳西洋大銃為猛烈神器,宜差官往購,但雖得其器,苟無其人,鑄練之法不傳,點放之術不盡。乞行文粵中制按,將練器夷目招諭來京,合用餉廩從厚支給。事下兵部,移文徵取。至是兩廣總督胡應台遣游擊張燾解送夷目七名、通事一名、傔伴十六名赴京聽用。
  5. ^ 天啟四年秋七月壬戌,兩廣提督胡應台言廣州民變,以米貴由於私販,歐知府程光陽,辱及按臣,立斬首亂五人乃定。
  6. ^ 天啟四年九月癸卯,工部左侍郎陳長祚為尚書,總督兩廣兵部右侍郎胡應台為南京刑部尚書,南京太僕卿林才為南京通政使,起俞安性為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
  7. ^ 天啟五年六月,御史莊謙疏糾門戶南京刑部尚書胡應台,付部議處。七月,南京刑部尚書胡應台革任回籍,以御史莊謙奏為邪黨也。
  8. ^ 《瀏陽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