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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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梅芳(1942年12月),漢族,江西高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196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6月至12月,任江西省豐城縣董家公社黨委委員、婦聯副主任。1970年12月至1977年12月,任中共豐城縣委常委、豐城縣革委會政治部副主任、豐城縣婦聯主任。1977年12月至1984年2月,任中共豐城縣委副書記。1984年2月至1985年1月,任中共江西省奉新縣委書記[1]。1985年1月至5月,任中共江西省宜春地委委員、奉新縣委書記。1985年5月至1986年12月,任中共宜春地委委員、宜春地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1986年12月至1988年8月,任江西省婦聯黨組書記[2]。1988年8月至1995年4月,任江西省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1995年4月至1999年9月,任中共撫州地委書記、撫州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1999年9月至2002年1月,任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02年1月,起任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共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3]

參考[編輯]

  1. ^ 沈學明,鄭建英主編. 中共第一届至十五届中央委员. 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1.06: 487. ISBN 7-5073-1034-5. 
  2. ^ 於玉梅,胡春如,魏小琴主編;《江西省婦女組織志》編纂委員會編. 江西省妇女组织志. 北京:方志出版社. 2002.01: 152. ISBN 7-80122-738-7. 
  3. ^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 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 1921-2003.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4.11: 55. ISBN 7-80136-9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