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绂
龚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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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锦衣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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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直隶扬州府高邮州 | |
出生 | 丁亥七月初一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鞠氏,封孺人 | |
亲属 | (子)希周、希召、希富、希韩、希范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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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绂(1527年—?年),字方来,号凤泉,直隶扬州府高邮州人,民籍。
生平[编辑]
治《易经》,七月初一日生,行二,由国子生中式应天府乡试第十一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三百九十一名[1]。年三十五岁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二百九十七名进士。吏部观政,隆庆元年(1567年)二月授南充知县,四年四月调清苑县,六年七月升锦衣卫经历,万历三年(1575年)三月致仕。
家族[编辑]
曾祖龚讃;祖龚祺,乡饮宾;父龚雨,赠锦衣卫经历;母陈氏,赠孺人。永感下,妻鞠氏,兄绶,旌表孝子。
参考资料[编辑]
-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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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元善 |
明朝清苑县知县 隆庆四年任 |
继任: 郭四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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