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强度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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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里亚的游击叛军

低强度战争(英语:Low-Intensity Conflict, LIC)指介于国与国开战的大型战争与和平状态间的半战争事件。现可视为军事冲突。

低强度战争通常由轻兵器步兵实行,而不使用战车海军空军等重武器,可能是特种部队的潜入暗杀、制造动乱、破坏指定设施等,但是随着武器精密度上升,也有可能有外海军舰发射的导弹或是小数量隐形战机携带精准炸弹介入低强度战争事件。[1]

低强度战争通常出现在一国对另一国希望发动战争,但又因种种考量认为全面宣战代价太高,所以进行非武力型的电子战、舆论战等之虞,搭配进行几场小的武力攻击介入,意图形成一种局面的政治效果,达成接近大型战争的目的。好处在于事后可以否认和撇清自己的责任,中国学者认为低强度战争可能是未来超限战的一环,也有国际学者认为恐怖攻击是一种低强度战争。[2]长期的低强度战争的不安全感会导致社会不稳和国力衰退、外资撤资等经济政治效果。

美国1978年国防权限法设立了国安保障委员会和低强度战争委员会。

参考文献[编辑]

  1. ^ 宫坂直史“低强度纷争”防卫大学校安全保障学研究会编‘最新版 安全保障学入门’亜纪书房、pp. 266-271. 2003年
  2. ^ Kitson, F. Low-intensity operations: Subversion, insurgency, peace-keeping. London: Faber and Faber. 1971.

参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