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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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是共有某種特定屬性的對象的匯集。這種共同屬性叫作「類的定義特徵」(class-defining characteristic)。舉例來說,所有人的類就是所有具有「是人」這個特徵的事物的集合,屬性「是人」就是這個類的定義特徵。類的定義特徵不一定是「簡單」的屬性,任何一個屬性都可以確定一個類。比如「左撇子、有紅頭髮並且是學生」這個複雜屬性就確定了一個類——所有是左撇子、有紅頭髮的學生的類。

所有的類都有一個相應的補類,或簡稱補(complement),即不屬於原來的類的所有東西的匯集。比如,所有人的類的補就是所有不是人的東西組成的類。該類的定義特徵是不是人這樣一個(否定的)屬性。所有人的類的補包括除人之外的所有東西:鞋子、輪船、蘋果等等,但不包括國王,因為國王是人。把所有人的類的補稱為「非人的類」更簡潔一些,詞項S所指稱的類的補則由詞項非S指稱,因而可以說詞項非S就是詞項S的補。[1]

哲學家有時將類與類型(type)區分開來。雖然兩者都被視為抽象的對象,但類通常不被視為共相(universal),而類型通常被視為。

類的概念類似於由其成員定義的集合的概念。類是外延的。然而,如果集合是內涵定義的,那麼它就是滿足某些成為其成員的條件的集合。因此,這樣的集合可以被視為創建了一種類型。要注意的是,它還從內涵性集合的外延創建了一個類。類型總是有對應的類(儘管該類可能沒有成員),但類不一定有對應的類型。

引用[編輯]

  1. ^ Introduce to Logic. Routledge. 2019: 165–166. ISBN 978-1-315-14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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