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原子論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邏輯原子論是一種起源於20世紀早期的哲學理論,主要與伯特蘭·羅素路德維希·維根斯坦的作品有關。此理論提出世界由「邏輯原子」組成,而「邏輯原子」是簡單的、不可分割的元素。「邏輯原子"組成了「原子事實」,進而構成了宇宙的最終成分。所有複雜的實體都可以用它們來分析。該理論還強調語言和邏輯在認識世界中的重要性,並認為命題(propositions)是由邏輯原子組成的[1]

伯特蘭·羅素路德維希·維根斯坦是邏輯原子論最著名的兩位擁護者和奠基人。羅素是英國哲學家、邏輯學家和數學家,他在《數學原理》(The 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1903 年)一書中提出了邏輯原子論。羅素對邏輯原子論的主要貢獻是提出了類型理論(the theory of types),旨在解決語言中的自參照(self-reference)問題。他還提出了描述理論(the theory of descriptions),旨在闡明語言中確定描述的含義。

路德維希-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是一位奧地利裔英國哲學家,他最著名的作品是《邏輯哲學論》(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1921 ),該書被認為是邏輯原子論最重要的著作之一。維根斯坦對邏輯原子論的主要貢獻在於他提出了世界是由原子事實組成的觀點。

原則[編輯]

羅素認為他的原子論學說與 "或多或少追隨黑格爾的人們 "的觀點相悖。

邏輯原子論的第一原則是世界包含 "事實(facts)"。事實是由對象("特殊性(particulars)")組成的複雜結構。事實可能是一個對象具有某種屬性,或者它與其他對象存在某種關係。此外,還有「判斷(judgments)」("信念(beliefs)"),它們與事實之間存在著某種關係,通過這種關係,它們可以是真的,也可以是假的。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