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士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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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士梅,字嶧暉山東濟寧人。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順治十六年(1659年)己亥科三甲進士。任登州府儒學教授。遷吳江縣知縣,病歸。

軼事[編輯]

《聊齋誌異》記載其能記前生之奇事[1]。《清稗類鈔》又述其三世夫婦之奇事。[2]

參考[編輯]

  1. ^ 《聊齋誌異》:邵進士,名士梅,濟寧人。初授登州教授,有二老秀才投剌,睹其名,似甚熟識;凝思良久,忽悟前身。便問齋夫:「某生居某村否?」又言其豐範,一一脗合。俄兩生入,執手傾語,歡若平生。談次,問高東海況。二生曰:「獄死二十餘年矣,今一子尚存。此鄉中細民,何以見知?」邵笑云:「我舊戚也。」
    先是,高東海素無賴;然性豪爽,輕財好義。有負租而鬻女者,傾囊代贖之。私一媼,媼坐隱盜,官捕甚急,逃匿高家。官知之,收高,備極搒掠,終不服,尋死獄中。其死之日,即邵生辰。後邵至某村,卹其妻子,遠近皆知其異。
  2. ^ 《清稗類鈔·婚姻類7》:邵嶧暉三世夫婦 濟寧邵士梅,字嶧暉,順治己亥進士。其妻某氏瀕死時,語邵曰:「吾兩人當三世為夫婦,再世當生館陶董家,所居濱河,河曲第三家,君異時罷官後獨寓蕭寺翻佛經時,訪我於此。」邵後謁選,得登州府教授。已而遷吳江知縣,謝病歸。有同年知館陶縣,因訪之,館於蕭寺。寺有藏經一部,取閱之,忽憶妻語,乃沿河覓之,果得董姓於河曲第三家。家有女,未字,邵告以故,且求縣宰焉媒妁,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