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農民運動委員會
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早期负责农民运动的机构,第一次國共合作破裂前后改組為中共中央农民部[1]。
此外中共中央交通局,即中共中央专门负责交通的机关,也曾以“中央农委”的名義對外活動。
歷史
[编辑]1925年10月上旬,中共中央第二次扩大会议决定增设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以加强对全国农运的领导。1926年1月,农民运动委员会发出第一号通告,要求各地开展农民情况调查,并及时向中央农委汇报本地农运情况和计划。3月,农民运动委员会发出第二号通告,为准备原定于本年5月在广州召开全国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要求各地加快省、县、区、乡农协的建立,并注意以农民的进步分子为农民协会的核心,不過當時尚未足夠條件成立全國農會。北伐軍進軍兩湖后,1926年11月中旬,毛泽东到上海任中共中央农委书记,中共中央并决定阮啸仙、彭湃、易礼容、陆沉、萧人鵠及青年团一人为委员,以委员一人常驻中央,另在汉口设办事处指导湘、鄂、豫、赣、川农运工作。
中央农委在毛泽东主持下拟定《目前农运计划》,提出农运发展应取集中的原则,全国除粵省外,应集中在湘、鄂、赣、豫四省发展,次则陕西、四川、广西、福建、安徽、江苏、浙江七省亦“应以相当的力量去做”,“各地农运须切实与国民党左派合作”,并促成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在武汉设立办事处,在武昌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2]。11月15日,中共中央局通过了计划。1926年11月底或12月初,毛泽东到在汉口建立中共中央农委办事处。
1927年4月中旬,中共中央机关全部從上海迁到武汉。中央农委在武汉连续召开了三天会议讨论解决土地问题,提出要没收全部出租的土地,进而“彻底消灭土地私有制”。同月,中共中央农委作出三项决议案。在“政权问题的决议案”中提出农运到了“为确定农民政权而斗争”的时期,主張“农民政权”“应由贫农与中农掌握”,“不仅要取得乡村政权,而且要参加县政治、省政治、全国政治”,并指农民协会是“创造农民政权的机关”。“武装问题决议案”要求各省“一致努力建设农民武装,组织农民自卫军”,“解散一切地主阶级武装团体,将其武装交与农民自卫军”,要中央及各省的军委“充分注意农民自卫军问题”。“关于合作社的决议草案”認爲“假使中国的革命结果胜利,并且能成为一个真正民权方式的,那末中国农民的合作社在经济方面须与革命的政府与城市发生密切的关系,在政治方面须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如此方法,才能帮助农民消灭在农业中所发生的资本主义的倾向,同时,可以使农民于乡村阶级分化时减少压迫”[3]。
4月27日至5月9日,中共五大在武汉举行。中共中央农委书记毛泽东对于中共中央关于农民运动的政策不满意,向大会提出农民运动决议案,主张解决土地问题,建议“广泛地重新分配土地”。大会没有采纳也未予讨论。5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改组中央农委。改组后的中央农委由谭平山、毛泽东、陆沉、周以栗、蔡以忱、瞿秋白、任旭、陈独秀、罗绮园、阮啸仙等10人组成。6月,中央农委改称中共中央农民部[1]。
中共中央交通局
[编辑]1927年8月27日成立中央交通局。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改组为中央联络局。1937年12月恢复中央交通局。
1940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恢复党的秘密交通工作,重建中央交通局,对外称“中央农委”,由中央秘书长李富春直接领导,吴德峰任局长[4],机关在延安枣园候家沟。[5]
1943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将中央交通局归并为中央办公厅秘书处交通科。吴德峰任科长。1943年4月中央交通科改为中央交通局,专管交通线工作。
历任领导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曾宪林主编. 国民革命事典. 湖北辞书出版社. 1996.
- ^ 目前农运计划(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央局议决)——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www.marxists.org. [2026-03-27].
- ^ 中央通告农字第八号——农运策略的说明(一九二七年六月十四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www.marxists.org. [2026-03-27].
- ^ 《吴德峰传》,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著,中央党校出版社,2018年4月第1版
- ^ “红色血脉—党的秘密交通工作的前世今生”,《保密工作》杂志2019年第3期. [2020-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