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议定书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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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议定书》是1962年7月23日在瑞士日内瓦由14个国家签订的国际协定。该协定源自1961年5月至1962年7月23日就老挝问题召开的国际会议。1962年7月9日,与会方缅甸、柬埔寨、加拿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法国、印度、波兰、越南共和国、泰国、苏联、英国、美国与老挝皇家政府共同发表《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7月23日该宣言生效[1]。
日内瓦会议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为陈毅,1961年7月1日陈毅回国,章汉夫负责继续谈判。其他代表团成员包括姬鹏飞、张彦、乔冠华、黄华、宦乡、龚澎、岳欣等,代表团分为秘书、政治、行政联络、新闻宣传、情报、警卫等六个组,全团共有300人[2]。
- 美国代表为国务卿腊斯克。
- 老挝:苏发努冯亲王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Czyzak, John J.; Salans, Carl F.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he Settlement of the Laotian Question and the Geneva Agreements of 1962.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963-01-01, 57 (2): 300–317. JSTOR 2195983. doi:10.2307/2195983.
- ^ 第二次日内瓦会议保卫工作回顾(修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安部. [2019-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