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北省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兴安北分省

兴安北省,是满洲国曾经设立的一个省,地域相当于今呼伦贝尔市的大兴安岭西麓。以大兴安岭为界,与兴安东省为邻。

历史[编辑]

1932年3月9日,依照《興安省分設三分省之件》,設置興安南分省,分省公署設立於海拉爾(今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下轄索倫左翼旗索倫右翼旗新巴爾虎左翼旗新巴爾虎右翼旗陳巴爾虎旗鄂魯特旗布里雅特旗鄂倫春旗。撤销了呼伦县胪滨县奇乾县室韦县凌陞任分省长。

1934年12月1日,满洲国把兴安东分省、兴安西分省分省、兴安南分省、兴安北分省升格为4个省。

1936年(康德三年)1月1日,廢除北滿特別區,將滿洲里市海拉爾鄉編入興安北省。

1944年(康德十年)10月1日,伴隨著設置興安總省,興安北省公署改制為總省的派出機關興北地區行署,下轄6旗2縣:

1945年日本投降后,隶属于兴安省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