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啟豐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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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啟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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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兵部尚書 | |
籍貫 | 江南長洲縣(今江蘇蘇州)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翰文,号芝庭 |
出生 | 康熙四十年(1701年) 江南長洲縣(今江蘇蘇州) |
逝世 |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 江蘇長洲縣(今蘇州) |
親屬 | 子彭紹升、孫彭希濂、曾孫彭蘊章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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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啟豐(1701年—1784年),字翰文,号芝庭,江南長洲人(今苏州)人[1],祖籍江西清江(今樟樹市)[2],清朝政治人物、狀元。[3]
生平
[编辑]雍正五年(1727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充南书房行走。官至兵部尚書。數次被高宗斥責,最終因奏對不實降職。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以原品休致。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卒[4][5]。
家庭
[编辑]夫人為長洲宋氏宋匡業女,内弟宋宗元。[6] 有子彭紹觀、彭紹升等,孫彭希濂等,曾孫彭蘊章等。長女嫁莊培因,次女早逝,三女嫁婁關蔣氏蔣文瀾六房孫蔣煇。[3][7]。
註釋
[编辑]- ^ 彭定求 - 科举辑萃-北京市东城区图书馆
- ^ 《明清時代軍户的家族關係──衛所軍户與原籍軍户之間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于志嘉,2003年3月,第七十四本,第一分,P.101,《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季刊
- ^ 3.0 3.1 (清)彭慰高 等纂修. (江蘇蘇州)彭氏宗譜 十二卷首一卷. 衣言莊刻本. 清光緒癸未年(1883).
- ^ 清·張廷玉等,《清史稿》(卷304):“彭啟豐,字翰文,江南長洲人。祖定求,康熙十五年,會試、殿試皆第一,官至翰林院侍講。啟豐,雍正五年會試第一,殿試置一甲第三,世宗親拔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南書房行走。三遷右庶子。乾隆六年,充江西鄉試副考官,再遷左僉都御史。疏言:‘臣驛路經宿州,宿州方被水,蒙恩賑恤。知州許朝棟任甲長胥吏索費,饑民戶籍登記不以實。鳳陽知府梅毓健不親詣察覈。’下兩江總督那蘇圖嚴察。七年,遷通政使,督浙江學政。三遷刑部侍郎,疏言:‘浙省吏民占官湖為田,餘杭南湖發源天目,下注苕溪,溉杭、嘉、湖三郡。自巡撫朱軾濬治,今已沙淤。其他會稽、餘姚、慈谿等湖,皆僅存其名,請敕次第開濬。江南漕米,每石收錢五十四,半給運丁,半歸州縣為公使錢。杭、嘉、湖運丁有漕截,而州縣無漕費,石米私加一二升至五六升,請敕如江南例,石米收錢二十四,為州縣修倉鋪墊費,而禁其浮收。浙江額設均平夫銀供差徭,差簡可以敷用,差繁每苦賠墊,本省官吏來往,任意多索,請敕部按官吏尊卑、差役繁簡,定人夫名額,俾為成例。浙省黃岩、太平地多斥鹵,民家稍有餘鹽,兵弁藉以婪索。婪索不遂,指為私鹽,甚或以數家數人之鹽合并誣報,請敕文武大臣申禁。’下部議行。尋以憂去。
十五年,授吏部侍郎。十八年,調兵部侍郎。二十年,疏乞養母,允之。二十六年,復授吏部侍郎。二十七年,以京察注考,吏部郎中阿敏爾圖諸尚書、侍郎皆列一等,啟豐獨列二等,上責其示異市名。旋遷左都御史。二十八年,遷兵部尚書。三十一年,上以史奕昂為侍郎,入對,諭加意部事。奕昂遂自恣,面斥啟豐,不稱尚書,侍郎期成額以是訐奕昂。上詰啟豐,啟豐力言無之。詢侍郎鍾音,鍾音對如期成額。啟豐語乃塞。上為罷奕昂,因謂:‘啟豐學問尚優,治事非所長。今乃巽愞模稜,奏對不以實,失大臣體。’即降侍郎。三十三年,命原品休致。四十一年,上東巡,迎駕,予尚書銜。四十九年,卒,年八十四。” - ^ 卷七十八•卿貳三十八•彭啟豐(附孫彭希濂).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 (PDF).
- ^ (清)宋廷玑等. 《長洲宋氏世譜》[12卷,首末各1卷]. 道光甲申(1824).
- ^ 清·張廷玉等,《清史稿》(卷304):“子绍升,语在文苑传。孙希濂,乾隆四十九年进士,官至刑部右侍郎,左迁福建按察使。曾孙蕴章,自有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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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编辑]- 于志嘉,《明清時代軍戶的家族關係──衛所軍戶與原籍軍戶之間》
- (民國)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