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立足东方(留言 | 贡献)在2015年2月19日 (四) 14:32 (使用HotCat已移除Category:宋朝政治人物; 已添加Category:宋朝官员)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劉大中是宋朝政治人物。
歷官监察御史,江南东、西两路宣谕史。绍兴五年(1135年)夏历四月,巡视宁国县。官至参知政事。有金人遣使讲和,刘大中與赵鼎皆以为不可,秦桧大怒,令萧振以不孝之名言其罪,十月丁巳,罢参知政事。[1]刘大中被贬处州(今浙江麗水縣)[2],赵鼎亦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