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Walter Grassroot(留言 | 贡献)在2015年5月6日 (三) 02:53 (取消Towatw(对话)的编辑;更改回Yinweichen-bot的最后一个版本)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葉紹春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1851年(咸豐1年)奉旨接任呂恒安擔任台灣鎮總兵。是台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台灣道制約的台灣地區最高軍事首長,任內平定洪紀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