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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使司副使。為中國清朝官制之一,順治元年初設左通政滿洲漢人各一人,乾隆十三年改左通政為通政副使。滿洲初係三品,順治十六年改為四品,康熙六年復為三品,九年定滿洲漢人俱為正四品。 品等為正四品。該職位為通政使司的從官,相當於現任次長。職責為輔佐通政使審閱校閱題本,轄下有參議等從官。除此,也配置在處理冤情的登聞鼓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