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114.38.184.224(留言)在2016年4月20日 (三) 16:53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州同,中國古代官職之一,在清朝,此官職配置於朝廷之州編制,品等為從六品。該官職主要配置於直隸州或州,數於地方政府的中低階官員。其上受知州管轄,轄下有州判。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