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則(620年 - 651年),字彝,唐高祖李淵第十二子,母王才人。
生年不详,从异母兄李元嘉生年推断,当在619年至621年间。621年,封荊王,633年,任豫州刺史。636年,改封彭王,任遂州都督。因为所穿冠服位階僭越,而免官。643年,任澧州刺史,態度改变,开始精励政務,名声显著。651年,去世,追贈司徒、荊州大都督,陪葬献陵,谥号思。唐高宗登望春宮望其灵车,慟哭失声。無子,过继霍王李元軌之子李絢为後,龍朔年間李絢为南昌王。
传記資料
- 《旧唐書》卷六十四·列传第十四·彭王元則传
- 《新唐書》卷七十九·列传第四·彭王元則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