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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期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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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期恒,字元方。清朝武陵(今湖南常德)人。

祖父胡统虞是崇祯末年进士,官至秘书院学士。父亲胡獻徵自荫生授都察院经历。胡期恒少時從年羹堯游歷。康熙乙酉举人。年羹尧为巡抚,荐期恒為夔州通判,後迁知府,再迁川东道。羹尧兼督陕西,再荐期恒為陕西布政使,期恒協助年羹尧,曾谏其戒骄盈,並亲自杖责违法的年家家奴。雍正三年正月,胡期恆參奏陝西驛道金南瑛,然而金南瑛是大学士朱轼、怡亲王愛新覺羅·胤祥保荐。雍正帝不予准奏,雍正與年羹尧两人的矛盾逐渐公开化。年羹堯薦升胡期恒為甘肅巡撫。

雍正三年四月,雍正特召见期恒,以其“所奏之言皆属荒唐、悖谬。观其人甚属卑鄙”。[1]雍正帝在折子上還痛骂年羹尧:“你实在昏聩了!胡期恒这样东西,岂是年羹尧在朕前保举巡抚的人,岂有此理!”年羹尧事敗後,胡期恒絕不弹劾年羹尧。雍正更换四川和陕西的官员,期恒被革職下狱,甘肃巡抚之遺缺由岳鍾琪兼任。清高宗即位,獲赦。晚年侨居江南,與全祖望沈德潜等交游,為扬州诗派的领袖。

注釋

  1. ^ 《雍正朝实录》卷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