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委員會
此條目過於依赖第一手来源。 |
公安委員會(日语:公安委員会/こうあんいいんかい Kouan iin kai)為日本的地方自治事務機關,為管理各都道府縣警察的上部行政組織團體,於各都道府縣皆有設置;在中央則有國家公安委員會(《地方自治法》第180條之9、《警察法》第38條),其成員由首相舉薦、經國會同意任免[1]。
權限
都道府縣公安委員會,在都道府縣知事的管轄下被設置。(日本《警察法》第38條第1項)
- 有關公安委員會委員的任命和罷免的權限。
- 警察相關條例、預算的權限。
其中不包括對警察的經營及直接指揮命令的權限。
下部組織
- 警視廳(東京都)、警察本部(道府縣)、(北海道)-方面本部、政令指定都市的府縣市-警察部
- 要擔任警視廳上級職務的「警視總監」、府縣警察本部上級職務的「警察本部長」,都必須經過都道府縣公安委員會的同意及國家公安委員會的任命,才能正式任用;不過,警視總監還須經過首相的同意,方能任用。
參考文獻
参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