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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駕,全稱“別駕從事史”,亦稱“別駕從事”,中國古代職官名。漢置,為州刺史的佐官,因其地位較高,因而出巡時不與刺史同乘一車駕,故稱為別駕。魏晉南北朝時期,沿襲設置。作為州府中總理眾事務的官員。隋初,因廢郡存州,故更名為“長史”。唐初,曾改郡丞為別駕,高宗時期又改為長史。後廢置無定例。宋代,因通判一職近似別駕,故別駕成為了通判的習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