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大小限制公理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大小限制公理当前版本,由Texvc2LaTeXBot留言 | 贡献编辑于2018年11月9日 (五) 21:04 替换弃用的数学语法。这个网址是本页该版本的固定链接。

(差异) ←上一修订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修订→ (差异)

理论中,大小限制公理声称对于任何类 C,C 是真類(不可以是其他类的元素的类),当且仅当冯·诺伊曼全集 V (所有集合的类)能一一映射到 C。

这个公理由冯·诺伊曼提出。它蕴涵了分类公理模式替代公理模式全局选择公理。大小限制公理蕴涵全局选择公理是因为序数的类不是集合,因此有从全集到序数们的单射。所以集合的全集是良序的。

參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