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定书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Ohtashinichiro留言 | 贡献2019年10月4日 (五) 11:52 (添加{{refimprove}}标记到条目)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文定书院是南宋时一所书院,位于今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

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理学胡安国南岳衡山紫云峰下买地建舍,取名“碧泉书堂”,其后五年不出,编撰《春秋传》。胡安国逝世后,宋高宗赐谥文定。其子胡宏为纪念父亲,改“碧泉书堂”为“文定书院”,又在书院旁建“春秋楼”,辟“春秋塘”。

后屡经兴废,至民国年间改为胡氏文定小学,抗战时期改为质文小学,后即停办。1937年长沙岳云中学搬迁至此,书院房屋辟为教师住房。1986年,旧房屋被拆,兴建“科技楼”。2002年,“科技楼”再改名为“春秋楼”。[1]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