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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疏導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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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疏導區,又流动商贩疏导区流动商贩疏导区,是廣州市人民政府提供予獲得核發「擺賣標識牌」的小販進行販售活動的指定區域。有關法例是在2010年8月公示的《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基礎上,於2011年6月頒布施行的《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试行办法》與《关于划定严禁乱摆卖区域的通告》[1]。主要負責部門為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背景

1999年廣州市當局開始建專責城市管理執法的部門,經過不斷改組,由市城管局著手管制街頭走鬼(小販),研究出以劃定擺賣區域收取費用,作為整治市容的一條出路。

規例

依照當局頒令,入駐临时经营区的人士,本地人士要凭户口簿、身份证等向所轄街道办事处申请許可;外来人士則要凭广州市居住证、在穗固定住所证明和身份证,向居住证所轄街道的流动商贩管理服务中心申请許可。

實施

禁止擺賣區域

依據城管委2011年通告,劃出148個主要路段與82個重點區域為禁區,基本涵蓋廣州市轄內所有幹線、大型商圈、重要景點等範圍[2]

發展

疏導區設立運作,由街區前線管治部門負責,截至2015年,廣州市內據計有120個疏導區(點),而由於位置設置欠佳、費用成本等問題,市、區政府層面亦未有更多規例指引誘導,統計市內過半小販未有進入疏導區經營[3]。而作為由行政部門一手主導的壟斷管理模式,導致尋租空間巨大,缺乏社會參與和民意制約[4]。2017年10月國家頒布《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2018年2月廣州城管委依此修訂疏導區規例,列明小販除售賣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在區域內可無需許可提供一些便民服務[5]

參見

參考

  1. ^ 六成受访流动商贩不知疏导点 南方都市报 2013-09-17
  2. ^ 关于划定严禁乱摆卖区域的通告[永久失效連結]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3. ^ 广州120个疏导区难聚人气 一半以上小贩仍在街头游走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金羊网-新快报 2015-09-28
  4. ^ 有了疏导区,为何“猫鼠游戏”还在继续?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金羊网-新快报(广州) 2015-09-29
  5. ^ 广州拟升级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办法,设“五不原则” 大洋網 2018-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