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明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李明心当前版本,由36.238.203.170留言编辑于2020年1月19日 (日) 13:00。这个网址是本页该版本的固定链接。

(差异) ←上一修订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修订→ (差异)

李明心(1723年—1823年),孔昭鏡涵貴州兴义人,祖籍江蘇淮安清朝官員。

生平[编辑]

李明心於嘉慶二年(1797年)接替汪楠,於台灣擔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統治者。

有子李振青,亦為淡水同知,與父親被台灣人稱作“大小冯子才”。

參見[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前任:
汪楠
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1797年上任
繼任:
吉壽
前任:
羅經
汀州府知府
嘉慶八年-十年
(1803-1805年)
繼任:
葉寶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