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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心郎,清初設立的官職,分設於六部、理藩院、都察院、宗人府九個部院衙門及固山額真,六部各設滿洲和漢啟心郎各兩名,協助諸王貝勒管理部院事務,順治二年閏六月,定六部滿洲啟心郎為三品;都察院、理藩院滿洲啟心郎,六部漢啟心郎為四品[1],順治十五年七月,除宗人府啟心郎仍照舊,其餘各衙門滿漢啟心郎俱著裁去,康熙十二年裁宗人府啟心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