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成美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Aronlee90留言 | 贡献2020年9月8日 (二) 04:44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董成美(1928年12月—2008年4月4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宪法学家,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任宪法起草委员会编辑组总编辑。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第一、二、三、四届理事会理事,第五、六届理事会顾问。[1]

生平

1928年12月出生于云南省昆明市,1949年进入北京大学政治系,1951年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家法教研室。1954年初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借调到国务院政法委办公室,不久后又被借调到由邓小平领导的选举法起草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成立后又被借调到该委员会,受彭真和毛泽东秘书田家英的直接领导,参与五四宪法的起草工作[2]。1954年宪法起草工作结束后,又被借调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工作。 [3]

2008年4月4日晚18点15分因病救治无效在北京逝世,终年80岁[1]

著作

译著

  • 《美国宪法的制订》,(美)马克斯·法仑德,中国人民出版社,1987年。
  • 《设计宪法》,(美)马克斯·法仑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06年。

专著

  • 《中国憲法概論》,董成美/西村幸次郎,成文堂,1984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