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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敌叛变罪是指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