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革命委员会
湖北省革命委员会(简称湖北省革委会)是1968年至1980年存在的湖北省行政机关兼国家权力机关。
历史
1968年1月28日,中共武汉军区临时委员会提交《关于成立湖北省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2月1日,中共中央批示同意。2月5日,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委员一百七十五名,常委三十七名。
1970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由曾思玉、刘丰、张体学、潘振武、姜一、王步青、马兆昆、方铭、张洪、张绍剑、韩宁夫、赵修等12人组成,曾思玉任组长,刘丰、张体学任副组长。[1]:385 1970年3月中共湖北省委重新设立时,与省革委会合署办公,实行“党政一元化”的领导体制,重大问题由省委决定,省革委会实施。
湖北省第一届革命委员会由军队代表与群众组织协商后推选、报中央任命。湖北省第二届革命委员会则是由省人大选举产生后,报中央审查批准。
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取消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1980年1月,湖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设立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撤销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恢复为湖北省人民政府。
沿革
第一届
- 主任:曾思玉(1968年2月-1978年12月)、赵辛初(1975年5月-1978年1月)
- 副主任:刘丰(1968年2月-1972年2月)、张体学、任爱生、梁仁魁(拟任湖北省军区副司令员)、朱洪霞、饶兴礼、杨道远、张立国、赵辛初(1974年3月-1975年5月)、陈丕显(1977年7月-1978年1月)
第二届
参考文献
- ^ 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 中国共产党湖北历史大事记. 湖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16-05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