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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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公務人員考試由考試院考選部主辦,為國家考試種類之一,分為「高普初考」和「特考」二類。

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到考證明章2013年1月版
中華民國10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正額錄取人員榜示通知函

種類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簡稱「高考」,按學歷分為一級、二級、三級。錄取人員於任用機關和所屬機關服務3年後,才能轉調其他機關、學校任職。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簡稱「普考」,錄取者自委任第3職等任用。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簡稱「初考」,不限學歷,在過去一度為熱門考試種類;但因職等和錄取率過低;近年報考人數大減,普初考轉調年限和高考同。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簡稱「特考」,是為了機關特殊的任用需要所主辦的考試;需於任用機關和所屬機關服務6年才能轉調。共分為5等級:
  • 1等-高考一級
  • 2等-高考二級
  • 3等-高考三級
  • 4等-普考
  • 5等-初考

資格

高考一級-博士;錄取者以薦任9職等任用。

高考二級-碩士;錄取者以薦任7職等任用。

高考三級-大學畢業;錄取者以薦任6職等任用。

普考-高中專科畢業;錄取者以委任3職等任用。

初考-滿18歲者即可參加。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