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湿地公园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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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建立国家湿地公园:

  • 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区域地位重要,湿地主体功能具有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生物物种独特。
  • 自然景观优美和(或者)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
  • 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

国家湿地公园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实施建立,在完成试点建设并经该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迄今全国已有浙江杭州西溪等12处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标“*”者),其余286处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批准批次

2013年批准试点131处

2013年,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同意天津武清永定河故道等131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批建试点国家湿地公园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开展建设管理,确保按期验收。[1]

2014年批准试点140处

2014年,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同意北京房山长沟泉水等140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批建试点国家湿地公园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开展建设管理,确保按期验收。[2]

国家湿地公园列表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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