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制
亭长,中國古代官名。
历史沿革
亭长原为乡官名。战国时始在邻接他国处设亭,置亭长,任防御之责。秦、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出土的《云梦秦简》有“市南街亭”等语。《续汉书·百官志四》刘昭注引蔡质《汉仪》,谓洛阳二十四街,每街一亭,十二城门,每门一亭。《汉书·百官公卿表》则谓十里一亭(里,据近人研究,当指距离而言,非乡里组织之里)[來源請求]。亭有亭长,掌治安警卫,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多以服兵役已满期之人充任。此外设于城内或城厢的称“都亭”,设于城门的称“门亭”,均置亭长,其职掌与乡间亭长同。汉高祖刘邦曾在秦时担任泗水亭亭长[1]。东汉后渐废。
唐代在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都事、主事(从九品)下设亭长,掌门户启闭之禁令诸事,为中央官署中最低级事务员。
參考文獻
- ^ 资治通鉴•汉纪三十六•世祖光武皇帝下. [2014-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