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纶 (外交官)
外观
李锦纶(1868年—1956年2月21日),广东省台山县人。清末民国时期教育人物、中华民国外交官,任外交部次长时,曾代理部务。
出生于纽约。李锦纶的父亲李希龄为美国著名华侨侨领,母亲为德国裔美国人。李锦纶家庭富裕,自幼受洗为基督徒。十余岁时,李锦纶曾随父亲回乡,接受国文教育。毕业于纽约大学、芝加哥大学。1906年,23岁时,李绵纶再度回到中国。1908年,任培正中學監督[1]。1910年任兩廣浸信總會勸學部(即今教育部)部長。
辛亥革命后,历任广东交涉署政务科科长、孙中山秘书、广东军政府外交部政务司司长、军政府广东交涉员兼粤海关监督等职后任教于上海沪江大学,教授政治历史。1927年,被选举为沪江大学校长[1]。1927年出任外交部参事。翌年任国际仲裁裁判所代表,并于同年任中华民国驻墨西哥公使。1929年返国后,任外交部政务次长。1931年九一八事件后,部长王正廷因故辞职,李锦纶代理部务[1]。1933年起再度出使,先后任中华民国驻波兰公使兼驻捷克斯洛伐克公使、中华民国驻葡萄牙公使。1943年调任外交部顾问[2]。
晚年,李锦纶移居美国,任纽约华人浸信会牧师。1956年2月21日,因突发心脏病在纽约逝世。5月15日,蒋介石“明令褒扬、以彰往绩”[1]。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1.3 高东辉. 《民国外交官李锦纶研究》.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广东省江门市: 五邑大学). 2016, (2016年第1期): 26–30. ISSN 1009-1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6) (简体中文).
- ^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团结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