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兰
外观
江兰(—1807年),字芳谷,号畹香、滋伯,安徽歙县人。乾隆间由贡生捐主事,历任河南巡抚、山东布政使、云南巡抚、兵部左侍郎等职。
生平
江兰是安徽歙县人,父亲江正大是两淮盐商[1]。江兰贡生出身。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江兰任大理寺少卿[2]。乾隆四十四年二月初四(1779年2月16日),升任太仆寺卿[3]。同年(1779年)出任河南布政使。次年(1780年)调任云南布政使。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又调任河南布政使。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改任河南巡抚。同年,又恢复为河南布政使直至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任大理寺少卿。同年,出任山东布政使。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护理山东巡抚。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署理河东河道总督。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护理山东巡抚。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任山东按察使,护理山东巡抚。同年改任云南按察使。乾隆六十年四月十九日(1795年6月5日),任云南巡抚,坐衔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嘉庆四年五月十三日(1799年6月15日),調任兵部右侍郎。嘉慶四年九月廿三日(1799年10月21日),转任兵部左侍郎。嘉慶五年正月卅日(1800年2月23日),因故被革職[4]。
嘉庆十二年八月(1807年9月),江兰在北京病逝[5][1]。
相关
《清稗類鈔·技勇類》的《漢文臣射鹿》篇记载有“惟江畹香中丞蘭甫彎弓,其鞢忽壞,弓矢盡落於地,上大笑,時謂之江三丟”[6],可知江兰应不擅长射箭。《扬州画舫录》称其“工诗文,有集”[7],表明其擅长诗文,并曾编纂有诗文集。新安画派后期代表画家江士相是江兰弟弟江蕃之子。
参考
- ^ 1.0 1.1 苏富比拍品苏轼《功甫帖》钩摹石刻考辨(下). CosMeDna. [2023-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1).
- ^ 陈灵海. 《大清会典》与清代“典例”法律体系. 中外法学. [2023-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28).
- ^ 清实录乾隆朝实录·卷之一千七十六. 国学典籍网. [2023-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1).
- ^ 江蘭(~1807). 清季職官表查詢系統. [2023-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2).
- ^ 江平. 代奏其父兵部侍郎江兰病故情形事. 军机处全宗·录副奏折·嘉庆十二年八月. 档案号03-1509-05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 ^ 徐珂. 清稗類鈔·技勇類. 维基文库. 1916 (中文).
- ^ 扬州画舫录·卷十二. 国学导航. [2023-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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