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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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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同善
大清誥授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郞江蘇學政
籍貫浙江省仁和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舜樂,號子松
諡號文敬
出生道光十一年(1831年)
浙江省仁和縣
逝世光緒六年(1880年)
江蘇省江陰縣
出身
  • 咸豐五年乙卯科舉人
  • 咸豐六年丙辰科進士出身
著作
  • 《夏子松先生函牍》

夏同善(1831年—1880年),舜樂子松浙江仁和县塘栖镇(今屬臨平區)人。晚清政治人物。

生平

夏同善幼年喪母,父夏建寅續娶烏鎮蕭氏,常隨繼母住外婆家,好讀書,遍讀外祖父蕭麒藏書,與胡雪巖有交情。咸豐六年丙辰科進士,選庶吉士散館編修。历官庶常馆庶子、詹事府詹事。善寫文章,时人誉谓“在曾(国藩)、左(宗棠)之上”,甚得慈禧太后賞識。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期,同善反對議和。太平軍陷杭州,夏同善在家服父喪,攜母到上海。同治六年(1867年),升為少詹事。同治十年(1871年)任兵部右侍郎。同治十二年(1873年)以審理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聞名[1]。光绪元年(1875年),与内阁学士翁同龢直毓庆宫授读。光绪四年,视学江苏。光緒六年(1880年)卒。朝廷賜祭葬,諡文敬。葬于大清嶺。[2]

浙江图书馆今存夏同善手稿《夏子松先生函牍》。浙江省桐鄉市烏鎮夏同善翰林第

注釋

  1. ^ 1964年,杨乃武女儿杨濬口述回忆:“第二次京控,夏同善帮了很大忙。他多次与当时的宰相翁同龢谈到此案的曲折内幕,并请他看了我父亲写的京控诉状。”
  2. ^ 《清史稿·列傳二百二十八》:夏同善,字子松,浙江仁和人。咸丰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累迁右庶子,充日讲起居注官。十年,粤寇陷江南,诸军无所统,请属之曾国籓;又以北塘之役,僧格林沁军退顿通州,桂良再就议款,同善建言敌情叵测,宜专任僧格林沁备战守:敕并依行。父忧归,服阕,起故官。同治六年,迁少詹事。其时传言车驾将幸惇亲王府,召集梨园,同善闻之,与孙诒经合疏谏止。略言:“皇上冲龄,敬天未至南郊,游幸先临府第,未安者一。圣学端资养正,耳目玩好偶有所娱,恐疏而不密,未安者二。近顷军事未宁,游观之事传播四方,曷以慰臣民望?未安者三。英、俄人士杂处京畿,稍示以懈,何能帖伏?未安者四。夫孝以礼为归,礼以时为大,非时不举,古有明箴。乞罢止以彰圣德。”出督江苏学政,遭继母丧去职。起詹事。十年,迁兵部右侍郎。秋,患霪雨,奉其状以上,乞申虔祷,实行敦节俭、广赈济、开言路、清庶狱诸政,语至剀切。十三年,偕尚书广寿诣四川按事,奏请撤永川等兵差局、绵竹等伕马局。
    光绪元年,命直毓庆宫授读,固辞不获,益屏家事勿问,退唯默坐观书,思所以为献纳地。先后累言盗案刑例宜复旧制,分首从;畿辅旱,请凿井灌田苏之;晋、豫饥,请移海防关税经费恤之。四年,复命视学江苏,陛辞日,力陈捐纳有碍民生,无裨国用,称旨。明年,被命巡视山东黄河,条上治下游三事:曰濬海口,曰直河湾,曰通支河,请移机器局经费治之。其秋,阅缘江砲台,又历陈三不可恃,请合数省力助守江口,已筑者毋废,未筑者毋增,上然其言。尝割俸濬江阴城河,植松五万馀於君山,民德之。六年,卒,德宗闻之遽泣,其忠诚荷主知如此。遗疏入,赐恤如例,谥文敬。子庚复,主事;敦复,御史。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228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41》,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書目

  • 《清史稿》
  • 譚延獻《吏部右侍郞江蘇學政夏公墓志銘》,《清朝碑傳全集》,3冊,2135
  • 《上虞桂林夏氏宗譜》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