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1936年國王陛下退位宣言法令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1936年國王陛下退位宣言法令当前版本,由CharlotteWiltshire留言 | 贡献编辑于2024年2月19日 (一) 06:50。这个网址是本页该版本的固定链接。

(差异) ←上一修订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修订→ (差异)
1936年國王陛下退位宣言法令
His Majesty's Declaration of Abdication Act 1936
國會法令
英國國會
全名本法令旨在使國王陛下退位詔書生效;以及為相關事宜訂定條文。(An Act to give effect to His Majesty's declaration of abdication; and for purposes connected therewith.)
引稱1 Edw. 8 & 1 Geo. 6 c. 3
提案者首相斯坦利·鲍德温
適用地域 英国大英帝国自治領
日期
御准1936年12月11日 (1936-12-11)
生效1936年12月11日 (1936-12-11)
其他法例
相關法例1931年西敏法規
現狀:已施行
原始文本

1936年國王陛下退位宣言法令》(英語:His Majesty's Declaration of Abdication Act 1936;1 Edw. 8 & 1 Geo. 6 c. 3)是一條英國國會法令,批准英國國王爱德华八世退位及由其胞弟约克公爵阿尔伯特繼位,又完全排除愛德華的子嗣繼承王位的可能性。

背景及過程

[编辑]
退位詔書

1936年,愛德華國王決定與美國名流华里丝·辛普森結婚,但因英國和各自治領政府反對,而最終選擇退位,並在同年12月10日簽署退位詔書,但當時仍未算退位[1]

鑑於英國沒有有關君主退位的法律條文,因此國會需要通過法案罷黜國王,而國王需要御准法案生效。而且,由於愛德華子嗣也不能繼承王位,因此《1772年王室婚姻法令》並不適用[2]

英國上下兩院在不經修訂下,於12月11日一日內通過本法令。下午1點52分,愛德華御准本法令並通知國會,法令正式生效,愛德華八世正式退位,其胞弟阿尔伯特即時繼位,翌日在倫敦聖詹姆士宮登基[3][1][4]

根據《1931年西敏法規》規定,英國君主其他領地的王位繼承順序必須統一,因此四個英聯邦王國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聯邦新西兰)都先後請求英政府並批准本法令在當地成法[5]加拿大國會之後通過《1937年王位繼承法令》,與英國王位繼承維持一致[5]。南非則通過《1937年國王愛德華八世陛下退位法令》,宣告愛德華的退位在1936年12月10日生效[5]。當時澳洲和新西蘭因沒有採納《1931年西敏法規》而毋須就愛德華退位再行立法[5]爱尔兰自由邦在1922年從英國獨立後,成為大英帝国自治領,君主自此只剩部分外交權力;愛爾蘭自由邦議會英语Oireachtas of the Irish Free State通過《1936年行政權力(對外關係)法令英语Executive Authority (External Relations) Act 1936》,承認佐治六世在1936年12月12日登基[5]

法令排除了爱德华八世子孙的王位继承权。事实上,爱德华八世至死也没有子嗣。

參考文獻

[编辑]
  1. ^ 1.0 1.1 第34350號憲報. 倫敦憲報. 1936-12-15. 
  2. ^ 加拿大國會. 1937年王位繼承法令 (PDF). [2020-10-1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16). 
  3. ^ 《1936年國王陛下退位宣言法令》的當今生效版本(包括所有修訂)(官方文本由英國成文法資料庫英语Legislation.gov.uk提供)
  4. ^ Court Circular - BUCKINGHAM PALACE, 11 Dec. No. 47,556, Royal Edition. 倫敦: 泰晤士報. 1936-12-12: 17. 
  5. ^ 5.0 5.1 5.2 5.3 5.4 Heard, Andrew, Canadian Independence, 溫哥華: 西門菲莎大學, 1990 [2020-1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2-21)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