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方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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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方仁(1936年1月),男,陕西武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江西省政协主席、中共贵州省委书记,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生平[编辑]

刘方仁毕业于沈阳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曾在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生产部西安603工厂、3525工厂、5727工厂工作。1983年,升任中共江西省九江市委书记,随后升任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1993年,担任江西省政协主席。1993年,升任中共贵州省委书记。1998年,改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中共贵州省委书记[1]

落马[编辑]

2003年4月25日,新华社向全中国播发了一条重要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贵州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方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随后因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2004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2][3]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