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曙光 (经济法学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曙光(1963年),男,江西人,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家。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1]、博士生导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立法起草小组成员,曾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曾任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3]。著有《法思想录》、《经济法学》等作品。

个人经历

[编辑]

曾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1983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9年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所。

199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2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任职。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李曙光:请为中小企业减税负 - 卡盟网. www.kameng.com. [2017-10-03]. 
  2. ^ 《破产法》起草人李曙光:告诉市场怎样做蛋糕才好吃. finance.ifeng.com. [2017-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1). 
  3. ^ 委员会. www.bjac.org.cn. [2017-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