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
李秉 | |
---|---|
大明太子少保吏部尚书 | |
籍贯 | 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宁府曹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执中,号迂斋 |
谥号 | 襄敏 |
出生 | 永乐六年(1408年) |
逝世 | 弘治二年(1489年) |
出身 | |
|
李秉(1408年—1489年),字执中,号迂斋,山东曹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宣德乙卯山东乡试解元,正统丙辰,联捷进士。官至吏部尚书。谥襄敏。
生平
[编辑]入仕
[编辑]宣德十年(1435年)乙卯科山东乡试第一名举人。正统元年(1436年),联捷进士,授福建延平府推官。赶往沙县逮捕豪强,因诬陷连坐下狱。经按察使副使侯𫐄审查,治豪强罪。李秉授征进入都察院理刑,将授监察御史时,因都御史王文举荐,升为本院经历,寻改户部主事,任内前往宣府,弹劾整治当地边将屯田,归田于民。又改赴两淮,巡查盐政。
代宗朝
[编辑]明景帝即位后,晋升为户部郎中。景泰二年(1451年),命辅佐户部侍郎刘琏督饷宣府,举发刘琏侵财。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参赞军务,给予百姓牛具谷种[1]。
景泰三年(1452年)冬,命兼任宣府巡抚,又命提督军务,其尽心边计,不恤嫌怨,弹劾都指挥杨文、杨鉴,都督江福贪纵并治罪。论独石内官弓胜组织田猎而扰民,命召回。又弹劾总兵官纪广等罪,纪广亦攻讦李秉,命御史练纲、给事中严诚调停,最终将李秉留任[2]。
英宗朝
[编辑]天顺初年,撤除各地巡抚官,李秉改任江南粮储总督,因举荐知府违例,连坐被逮,幸得英宗宽恕,恢复原职。恰逢御史李周等被贬,李秉上疏请救,英宗大怒,将定其罪。廷议恢复巡抚职位,而大臣举荐李秉有才能,命其担任大同巡抚,在任期间弹劾多人,英宗责其专擅,逮下诏狱,斥为民。三年后,因内阁大臣举荐,恢复原职,并莅南京都察院。
宪宗朝
[编辑]明宪宗继位,李秉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数月后,召拜左都御史[3]。
成化二年(1466年),命其整饬辽东抵大同边备,抵任即弹劾镇守中官李良、总兵武安侯郑宏失律罪,出都指挥裴显于狱,举指挥崔胜、傅海等,在凤皇山击敌获胜。先后巡抚宣府、大同,更换其将领,申明军令。不久,命担任总督,与武清伯赵辅分五道出塞并获大胜。加太子少保[4]。成化三年,吏部尚书王翺致仕,廷臣推举继任者,宪宗特别推荐李秉。李秉任内对吏治进行大型改革,分别审查国子监生八千馀人,并淘汰其中数百,怨声载道。加上每逢会朝觐考察,李秉斥退者众多,且多为大臣的乡里故人,众怨交集。结果大臣纷纷弹劾,李秉加太子少保致仕。家居二十馀年,弘治二年(1489年),去世。赠太子太保。后谥襄敏[5][6]。
著作
[编辑]《皇明经世文编》录有《李襄敏公奏疏》一卷。
纪念
[编辑]曹州城曾有冢宰坊、都宪坊,皆为李秉所立;有解元坊,一为李秉所立,一为王三锡所立;有进士坊,为李秉、徐舟、陈鼎等立[7]。
佚事
[编辑]《曹县志》载,土木之变时,李秉作为随扈,幸免于难,逃回京师,晋户部郎中。某天,他夜梦作诗《送杨鸿胪善迎驾》:“天恩宠渥作盐梅,迎复上皇出紫台。群口潜迹归朔漠,六龙回驾入蓬莱。”次日,将此事告诉同僚。次年八月,果然有杨善奉命出使瓦剌,接回被俘的太上皇朱祁镇回銮[8]。
墓葬
[编辑]李秉墓至今尚存,在今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古营集镇北李庄村东南,尚存封土,墓前神道两旁列石马、石羊、石狮各一对。
家族
[编辑]有子聪、明、智,孙邦直,皆举乡试。
参考文献
[编辑]- ^ (清)张廷玉等,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卷177):李秉,字执中,曹县人。少孤力学,举正统元年进士,授延平推官。沙县豪诬良民为盗而淫其室,秉捕治豪。豪诬秉,坐下狱。副使侯𫐄直之,论豪如法,由是知名。征入都察院理刑,将授御史,都御史王文荐为本院经历,寻改户部主事。宣府屯田为豪占,秉往视,归田于民,而请罢科索,边人赖之。两淮盐课弊觉,逮数百人。秉往核,搜得伪印,逮者以白。景帝立,进郎中。景泰二年命佐侍郎刘琏督饷宣府,发琏侵牟状。即擢右佥都御史代琏,兼参赞军务。宣府军民数遭寇,牛具悉被掠。朝廷遣官市牛万五千给屯卒。人予直,市谷种。琏尽以畀京军之出守者,一不及屯卒,更停其月饷,而征屯粮甚急。秉尽反琏政,厚恤之。军卒自城守外,悉得屯作。凡使者往来及宦官镇守供亿科敛者,皆奏罢,以官钱给费。寻上边备六事,言:“军以有妻者为有家,月饷一石,无者减其四。即有父母兄弟而无妻,概以无家论,非义。当一体增给。”从之。时宣府亿万库颇充裕,秉益召商中盐纳粮,料饬戎装,市耕牛给军,军愈感悦。
- ^ (清)张廷玉等,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卷177):三年冬命兼理巡抚事。顷之,又命提督军务。秉尽心边计,不恤嫌怨。劾都指挥杨文、杨鉴,都督江福贪纵,罪之。论守独石内官弓胜田猎扰民,请征还。又劾总兵官纪广等罪,广讦秉自解。帝召秉还,以言官交请,乃命御史练纲、给事中严诚往勘,卒留秉。时边民多流移,秉广行招徕,复业者奏给月廪。瘗土木、鹞儿岭暴骸,乞推行诸塞。军家为寇所杀掠无依者,官为养赡,或资遣还乡。厘诸弊政,所条奏百十章,多允行。谍报寇牧近边,廷议遣杨俊会宣府兵出剿。秉曰:“塞外原诸部牧地,非犯边也。掩杀幸功,非臣所敢闻。”乃止。诸部质所掠男妇求易米,朝议成丁者予一石,幼者半之。诸部概乞一石,镇将不可。秉曰:“是轻人重粟也。”如其言予之。自请专擅罪,帝以为识体。”
- ^ (清)张廷玉等,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卷177):天顺初,罢巡抚官,改督江南粮储。初,江南苏、松赋额不均。陈泰为巡抚,令民田五升者倍征,官田重者无增耗,赋均而额不亏。秉至,一守其法。寻坐举知府违例被逮,帝以秉过微,宥之。复任,请浒墅关税悉征米备荒。又发内官金保监淮安仓科索罪。御史李周等左迁,秉疏救。帝怒,将罪之。会廷议复设巡抚,大臣荐秉才,遂命巡抚大同。都指挥孙英先以罪贬职还卫,总兵李文妄引诏书,令复职。秉至,即斥之。裨将徐旺领骑卒操练,秉以旺不胜任,解其官。未几,天城守备中官陈例久病,秉请易以罗付。帝责秉专擅,征下诏狱。指挥门达并以前举知府、救御史及斥孙英等为秉罪。法司希旨,斥为民。居三年,用阁臣荐,起故官,莅南京都察院。宪宗立,进右副都御史,复抚宣府。数月,召拜左都御史。
- ^ (清)张廷玉等,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卷177):成化改元,掌大计,黜罢贪残,倍于其旧。明年秋,命整饬辽东抵大同边备。至即劾镇守中官李良、总兵武安侯郑宏失律罪,出都指挥裴显于狱,举指挥崔胜、傅海等,击敌凤皇山。捷闻,玺书嘉劳。秉乃往巡视宣府、大同,更将帅,申军令而还。未几,命为总督,与武清伯赵辅分五道出塞,大捷。帝劳以羊酒,赐麒麟服,加太子少保。
- ^ (清)张廷玉等,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卷177):三年冬,吏部尚书王翺致仕,廷推代者,帝特擢秉任之。秉锐意澄仕路。监生需次八千余人,请分别考核。黜庸劣者数百人,于是怨谤纷起。左侍郎崔恭以久次当得尚书,而秉得之,颇不平。右侍郎尹旻尝学于秉,秉初用其言,既而疏之。侍读彭华附中贵,数以私干秉,秉不听。胥怨秉。御史戴用请两京堂上官及方面正佐,如正统间例,会廷臣保举;又吏部司属与各部均升调,不得久擅要地,且骤迁。语侵吏部,吏部持之。帝令两京官四品以上,吏部具缺,取上裁。而御史刘璧、吴远、冯徽争请仍归吏部。帝怒,诘责言者。会朝觐考察,秉斥退者众,又多大臣乡故,众怨交集。而大理卿王概亦欲去秉代其位,乃与华谋,嗾同乡给事中萧彦庄劾秉十二罪,且言其阴结年深御史附己以揽权。帝怒,下廷议。恭、旻辄言“吾两人谏之不听”,刑部尚书陆瑜等附会二人意为奏。帝以秉徇私变法,负任使,落秉太子少保致仕。所连鲍克宽、李冲调外任;丘陵、张穆、陈民弼、孙遇、李龄、柳春皆罢。命彦庄指秉所结御史,不能对。久之,以璧等三人名上,遂俱下诏狱,出之外。陵等实良吏,有名,以谗黜,众议不平。陵尤不服,连章讦彦庄。廷讯,陵词直。帝恶彦庄诬罔。谪大宁驿丞。方秉之被劾也,势汹汹,且逮秉。秉谓人曰:“为我谢彭先生,秉罪惟上所命。第毋令入狱,入则秉必不出,恐伤国体。”因具疏引咎,略不自辨。时天下举子方会试集都下,奋骂曰:“李公天下正人,为奸邪所诬。若罪李公,愿罢我辈试以赎。”及帝薄责秉,乃已。秉行,官属饯送,皆欷歔,有泣下者。秉慷慨揖诸人,登车而去。秉去,恭遂为尚书。秉诚心直道。夷险一节,与王竑并负重望。家居二十年,中外荐疏十余上,竟不起。弘治二年卒。赠太子太保。后谥襄敏。子聪、明、智,孙邦直,皆举乡试。聪,南宫知县,以彦庄劾罢归。明,建宁府同知。智,南阳府知府。邦直,宁波府同知,彦庄谪后,署大宁县,以科敛为盗所杀。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十六》:弘治二年五月丁亥 致仕吏部尚书李秉卒。秉,字执中,山东曹县人。宣德十年发解山东第一,登正统元年进士。授福建延平府推官,始至,察其豪猾者一人,置诸法,名遂起。升都察院经历,改户部主事,升郎中,出理宣府粮储。景泰二年,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参赞宣府军务。天顺元年,巡抚南畿。寻复命巡抚大同。凡武官朘削军士者严为禁治众不能自容始有欲陷之者,适秉荐用官属,遂指为有私,争相挤排,竟下狱坐除名。久之,英宗知其诬,起掌南京都察院事。宪宗即阼进右副都御史仍巡抚宣府越两月召为左都御史掌院事未几复命整饬边备至则虏方入寇秉勒兵御之多于擒获赐敕奖谕既而建州虏酋董山作乱秉提督军务往征克之还朝赐一品服成化三年进吏部尚书加太子少保,执法不阿。翰林侍读彭华大学士时之从弟也有群从及故人子刘乔求京秩不得憾之大理寺卿王概亦有憾摭其子为有司不职不能黜及选格数事嗾其乡人给事中萧彦庄劾之布政使丘陵等皆坐逮势且及秉秉谓人曰:为我谢彭先生秉罪惟朝廷所命但毋令入狱入则秉不复出恐伤国体耳。因具疏引咎,略不自辩。落太子少保,以尚书致仕。三日遂行,官属饯送有泣下者。秉意气慷慨,长揖而别。朝野为之不平,然益高之。后台谏官累章交荐,至蒙棰挞,而秉竟不用。二十三年,以登极恩进阶荣禄大夫,家居不入城府,日与田夫野老觞奕为乐,盖二十馀年而卒。讣闻,赠太子太保,赐祭葬如例,仍录其孙邦彦于中书舍人,习字出身。秉真纯正直,不为矫饰,尽心职务,所至有声。进退之际,不失大臣之体。虽弗究其用,而以名寿终。彦庄旋贬为夔州驿丞,身死贼手,家属亦被屠戮,论者以为天道之弗僭云。
- ^ (康熙)《曹州志·卷之三》
- ^ 《枣林杂俎》引《曹县志》“李秉蒙迎驾诗”:土木之难,李襄敏从征脱归,进户部郎中,夜梦作诗《送杨鸿胪善迎驾》:“天恩宠渥作盐梅,迎复上皇出紫台。群口潜迹归朔漠,六龙回驾入蓬莱。”明日以语同官,次年八月而验。
相关条目
[编辑]官衔 | ||
---|---|---|
前任: 刘琏 |
明朝宣府巡抚 1452年-1457年 |
继任: 王宇 |
前任: 年富 |
明朝大同巡抚 1458年-1459年 |
继任: 韩雍 |
前任: 李匡 |
明朝宣府巡抚 1464年 |
继任: 叶盛 |
前任: 王翱 |
明朝吏部尚书 1467年-1469年 |
继任: 崔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