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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局級副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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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局級副職,中央機關稱司局級副職(又稱副司級副局級[註 1]),地方機關稱地廳級副職(又稱副地級副廳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體系中第六級別的幹部,對應級別為15級至10級[1][2]。廳局級副職對應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的二級巡視員事業單位的管理四級職員。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城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通稱正局級,俗稱正局副廳級)對應15級至10級,等同於廳局級副職。

相應職務和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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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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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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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副省級城市下屬各區政府正職
  • 地級行政區黨委、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和政治協商地方委員會副職(除副省級城市以外)[3]
  • 縣委書記、縣長高配副地級的縣級行政區正職(57個)
  • 高校黨委副書記,副校長,紀委書記
  • 地級行政區監察機關、法院、檢察院正職
  • 二級巡視員、二級總監、督辦、二級警務專員、二級高級法官、二級高級檢察官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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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時,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4]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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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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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副省級城市的副局正處級低於普通機關(地方)的副廳級、高於正處級。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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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 [2021-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9). 
  2. ^ 黃宏. 《公务员法》刚修订 6月1日施行 有两段话最易被忽略. js.zjol.com.cn. 浙江在線. 2019-01-02 [2020-07-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3.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志. 烏魯木齊: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4-06: 282 [2019-05-03]. ISBN 7-228-08827-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2) (中文(中國大陸)). 
  4. ^ 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出台 含离职退休后待遇. 搜狐新聞. 2014-10-11 [2020-06-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