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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五五)台统(一)智一四二.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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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檔案(1,468 × 2,048 像素,檔案大小:200 KB,MIME 類型:image/jpeg


描述
中文:(五五)台统(一)智一四二,召开国民大会临时会咨文
日期
來源 迁移自中文维基百科,原始来源:国民大会实录,第四编
作者 国民大会
授權許可
(重用此檔案)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 (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國營事業之著作不在此限。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亦可能在其他管轄區,屬於公有領域交通標誌標線號誌圖像,請另參見Template:PD-ROC-Traffic SignsTemplate:PD-ROC-Road Markings

公有領域 中華民國政府公有領域 //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E4%BA%94%E4%BA%94)%E5%8F%B0%E7%BB%9F(%E4%B8%80)%E6%99%BA%E4%B8%80%E5%9B%9B%E4%BA%8C.jpg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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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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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2015年11月27日 (五) 12:22於 2015年11月27日 (五) 12:22 版本的縮圖1,468 × 2,048(200 KB)Stang{{Information |Description ={{zh|1=(五五)台统(一)智一四二,召开国民大会临时会咨文}} |Source =迁移自中文维基百科,原始来源:为国民大会实录,第四编 |Author =国民大会 |Dat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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